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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題目規則guideline (新加一條)

出題目規則guideline (新加一條)

1) 題目沒有意義﹑沒頭沒尾﹑看不明白者﹐刪。
2) 內容沒有意義﹑沒頭沒尾﹑沒有看法﹑沒有論點者﹐刪。
3) 內容重複之前已經發過的類似題目/問題者﹐刪。
4) 內容屬於一般常識者﹐刪。
5) 內容過份簡單者﹐經考慮後可決定刪。
6) 不討論但堅持自己論點卻又不提出理據者﹐刪。

新加一條
7) 惡意違規者﹑屢勸不改者﹐禁止發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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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了不少投訴……
其實這些規則﹐就算不說也應該知道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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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 4# 的帖子

已經PM adrainchan兄弟﹐通知將已經貼出的舊題目亦修改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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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 8# 的帖子

以(網)民為本嘛﹐民憤啊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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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問題倒也不能完全抹殺他的。
就當給他一個學習機會吧。
始終這裡是打開門當論壇啊。

至於這個規則﹐太快置頂反而會是大家看不到﹐暫時讓它在第一頁上浮沉吧﹐沉了才
置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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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) 惡意違規者﹑屢勸不改者﹐禁止發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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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規則真的這麼難看得明白嗎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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